从2009年5月份起,重庆市市级机关首次开展千名处级干部大轮岗工作,目前已有76个单位开展,占应开展轮岗交流工作单位的92.68%;轮岗交流处级干部1175人,约占市级机关处级干部人数的18%。在此次轮岗交流工作中,重庆市将轮岗交流与个人意愿和竞争上岗相结合,有效地改善了干部配置结构,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为解决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盲目性、随意性的问题,重庆市根据单位实际和干部成长的需要,提出了轮岗交流的指导原则:坚持培养锻炼干部、改善结构与保持工作连续性相一致的原则;坚持组织提名与个人报名相结合原则;坚持处室人员调整进出保持总体平衡原则。
合理确定轮岗交流范围和对象,如需通过轮岗交流提高领导能力的;在同一处室连续担任正、副处长(主任)5年以上的;除特殊专业岗位外,调研员、副调研员及处级以下干部在同一处室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
轮岗只是手段,目的在于优化人员配置,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在重庆市进行的一项调查中,有25%的公务员认为自己从事的工作岗位与理想的工作职位不匹配、任职工作时间长,导致工作效率低、开拓创新意识不浓。为改变这种局面,重庆市市级各部门在推进轮岗交流工作中坚持“三个结合”,一是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市工商局要求每一名处级干部填写志愿表,每一名一般干部填写双向选择意愿表,处级干部个人志愿得到实现的54人,占82%;一般干部双向选择,个人意愿得到实现的136人,占91.8%。二是与竞争上岗相结合。市旅游局等单位在制定轮岗交流方案时,考虑到人员轮岗交流也会涉及竞争,把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与竞争上岗结合起来,使轮岗交流工作充满了竞争性,实现了处级干部的优化配置。三是与工作需要相结合。市级有关部门在确定轮岗交流岗位时,与工作需要相结合。市人社局的轮岗交流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同步进行,除对按规定必须轮岗交流的13名处级领导干部和8名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轮岗外,还根据工作需要,对不属于轮岗交流范围的19名处级领导干部、25名一般干部安排了轮岗交流,共轮岗交流65人。
大家普遍反映,此次处级干部轮岗交流,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特别是对在同一处室工作10年和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或行政审批5年的584名处级领导干部(占已轮岗人数的42%)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后,使他们因长期在同一职位工作所产生的“厌倦”、“懈怠”情绪,以及不由自主所形成的“关系圈”、“人情网”自然消失,既有效地提升了干部干事业的精气神,又改善了干部的成长环境,优化了干部结构。有288名40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占总数的25%,一大批年纪轻、能力强的干部被轮岗交流到了关键处室和重要岗位。
此外,重庆市还探索了部门之间、部门与区县之间的干部交流机制,加强了轮岗交流之后的跟踪问效,创新了人事制度。据重庆市公务员局介绍,今后在总结市级机关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和部分区县(自治县)轮岗交流经验的基础上,将加强轮岗交流制度规范化建设,加快公务员数据库建设步伐。依托公务员数据库的建设,准确采集公务员工作、任职经历等数据,强化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各层次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任职动态管理。凡应该开展轮岗交流工作的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将在每年初下达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以形成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长效机制。还将加强公务员轮岗交流结果的运用,严格执行“凡提任领导职务的,必须具有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的要求,切实增强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内动力,推进公务员队伍的长远建设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