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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围绕“五个规范化”推进公务员考核工作

信息发布时间:2012-10-25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建设人民满意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杭州市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浙江省考核有关规定,在完善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运用考核结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强化“五个规范化”,积极支持鼓励各地区各单位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促进考核内容规范化

近年来,杭州市以《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为依据,结合杭州实际,先后出台了《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和《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等,将公务员的行为规范、作风和效能、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培训情况都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分别规定了发生有关情形时对考核结果的影响,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补及创新,使公务员考核制度更加健全,考核内容更加完善,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市交通局将考核内容划分为“目标、满意、管理、能力”四类。其中“目标”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履职工作目标、交办工作目标;“满意”包括领导满意度、相关满意度、形象满意度、服务满意度;“能力”包括执行力、创新力和提升力;“管理”包括制度执行、制度创建、流程管理。考核内容既涵盖了传统的德、能、勤、绩、廉,又关注重点工作、工作执行力、管理流程和自主创新,更为完善有效。

二、以客观全面为原则,促进考核方法规范化

全市各级机关以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突出实绩为原则,围绕单位工作性质、特点和服务对象范围,普遍做到四个结合:一是领导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除单位领导、同事对公务员进行考核评价外,各级纪委、组织人事部门、综合考评办等部门都参与对公务员表现进行监督评议。此外还有12345市长专线、96666效能监督电话等,直接受理群众对公务员及政府管理的意见建议。每年年底,杭州市还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社区等九个方面的代表评议各级机关和公务员的服务情况。各级机关窗口单位还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拓宽了群众参与的民主渠道,使群众评价成为考核公务员的重要依据。二是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全市各级机关从1999年起,普遍建立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平时考核采取按月记实评鉴和按考核项目量化测评等方法,并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如富阳市公务员平时考核采取月度自评、季度考评的办法进行。月度自评是由公务员填写《考核记实手册》,季度考评是由直接领导根据公务员月度自评,结合平时表现进行检查核实,对公务员完成任务指标进行评分,分析不足和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并确定等次。季度考评占年度考核评分的60%三是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实行定性考核的同时,更加注重分类量化考核,分解细化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要素量化标准,并设置相应分值,建立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富阳市领导干部分类考核坚持定性的“软”指标与定量的“硬”指标相结合。如工作实绩,主要运用工作时间、数量、质量等硬”指标;对道德品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力建设、团队协作精神等综合素质主要运用“软”指标。四是传统手段与信息化手段结合。公务员考核涉及的内容多、情况复杂、工作量大,现代信息技术有利于提高考核的效率和质量,达到简便易行的效果。杭州市各级机关积极推动考核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杭州市交通局以全员岗位责任制为基础、以全员问责制为手段、以全员综合考核评价制为核心,开发建立了综合考评体系。依托考核信息化平台,公务员的日常记实、月度督查、季度评议、专项考评以及考核结果的分析与诊断等考核环节均可在线完成,实现了考评过程和考评结果公布的常态化、实时化,改进了考核运作模式,提高了考核工作效率。

三、以工作绩效为核心,促进考核等次确定规范化

考核等次的确定,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环节,既要突出工作实绩,又要做到规范有据。一是依据工作实绩确定考核等次。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在全面考核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平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政机关服务态度和效能投诉、年终工作总结等方面情况有机结合起来,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依据。二是将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与单位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凡上年度综合考评为优秀的机关,以及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本年度优秀等次比例为20%,其他单位严格控制在15%以内,不达标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为10%三是落实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增强刚性。按照规定,对某些特定情形的,直接确定相应考核等次。如公务员被督查发现有效能问题或受到有效投诉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在公共服务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作风蛮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公务员因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年内被抄告两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情节严重的,可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四是明确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确定年度考核等次问题。根据组通字199819号文件精神,2007年明确了受党纪处分人员确定考核等次的标准;2009年,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类行政处分如何确定考核等次等问题,有效解决了党纪政纪处分与考核等次对应的难题。

四、以奖勤罚懒为导向,促进考核结果运用规范化

考核结果能否有效运用,直接影响考核作用的发挥。为实现考核的奖勤罚懒作用,杭州市除按照国家规定将考核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以外,还实施了“五挂钩”措施:一是与晋升挂钩。规定3年中有2次以上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可按规定适当放宽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破格晋升。二是与休养挂钩。杭州市从2001年起实行健康休养制度,考核优秀公务员每两年可参加一次考察或休养。三是与评优挂钩。杭州市连续9年组织评选“十佳公务员”,候选人必须从考核优秀人员中推荐,要求必须当年年度考核优秀,且近五年中有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四是与奖金挂钩。除按国家规定晋升工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外,对称职以上等次人员发放综合考评目标奖,基本称职的减半发放,不称职的不发放。五是与培训挂钩。连续10年举办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等次人员“公务员基本素质”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参加培训人员无一人第二年重新参加培训,效果明显。市交通局近年来更加注重考核结果的评价、诊断与反馈,创新建立全员考核结果诊断与面谈反馈制度,给每一位考评对象出具个性化的《年度考核结果分析报告》。为每位考评对象建立电子档案,内容包括历年工作过程及考评结果全纪录,为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任期综合考察提供依据,为每个公务员的成长提供综合分析参考,建立了基于结果分析与反馈的个人成长机制。

五、以考核结果审核为重点,促进考核监督规范化

为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杭州市以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为重点,不断加强督促检查。每年布置考核工作时,着重强调考核纪律,规定对任意违反程序、突破优秀比例、违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等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同时把考核监督重点放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上,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按时上报年度考核结果备案;二是坚持“四查”,即查考核工作总结、查优秀等次人员比例、查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确定是否正确、查考核结果如何运用等,促进规范考核三是坚持年度考核奖金发放原则,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经考核备案后,才能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四是建立实施了上年度考核情况通报制度。

通过加大公务员考核力度,杭州市各级机关在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公共服务环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紧密结合,使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每个公务员身上有指标、肩上有压力,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通过考核,准确评价公务员工作业绩,奖优罚劣,促进公务员变压力为动力,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投入到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中,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社会各界对公务员公共服务满意度逐年提高,涌现出一大批综合考评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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