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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山东农业)基地

信息发布时间:2015-03-12

国家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山东农业)基地于2012年5月由国家公务员局批准建立,基地牌匾挂在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地处山东省会济南,其前身是1971年6月组建的山东省“五七”干部学校,后改称为山东省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1983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国家教委备案,改建为山东省农业干部管理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2012年转升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主要承担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乡镇领导干部培训、农业系统高级技术人员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任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一直在干部培训、干部学历教育等领域辛勤耕作,立足山东,面向全国,在服务“三农”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十五”以来,受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农业部的委托,承担了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的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县(市、区)长的培训任务,共举办县处级农业干部培训班100余期,参训县处级干部5000余人。

学院受国家公务员局委托,已为重庆、贵州、四川、甘肃、新疆、西藏、内蒙、广西、云南、陕西、青海、宁夏、山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吉林、黑龙江等西部和东北部地区的16个省、市、区举办了43期公务员对口培训班,培训人数1825人。培训对象主要有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县处级农业领导干部;人事系统相关部门的副处级以上公务员;县(市)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县(区)长。培训专题主要也包括公务员能力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化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

近年来,学院接受参训学员推荐或兄弟省市委托举办的委托培训班近40期,共计2200余人。学院受山东省委组织部委托,每年对分管农业的县(市、区)领导干部进行轮训;受山东省公务员局委托,对全省乡镇公务员进行涉农专题培训;受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厅委托,承担了全省农村两委干部培训,新型农民创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任务。近几年来,共举办中、高级职业农民培训班110余期,培训农村两委干部、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20000余人。

今后,学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国家公务员局、山东省公务员局的领导下,继续做好各项培训工作。



 
来源:山东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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