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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启动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

信息发布时间:2017-04-0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按照“秉承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和省委的决策部署,3月27日,浙江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在杭州正式启动。来自省直单位300名公务员和各市负责公务员培训的同志作为首批学员将参加为期3天的轮训。

该轮训计划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等7部门出台,计划从2017年开始,用3年时间,使全省公务员接受一次宪法、行政法和公务员法的学习培训。这次轮训旨在全面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同时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2017年省直单位将有4800名公务员参加轮训。

此次轮训采用脱产集中学习方式,分批次进行,由专家集中授课,在课程结束后还将进行网络测试,测试结果与学员个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这是区别于以往培训的做法,强调培训效果与结果运用。

来自嘉兴市人力社保局的培训班学员徐小惠表示,平时在工作中常会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难题,此次轮训正好为自己提供了一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的机会。

2016年7月,浙江省在全国“七五”普法开局后率先推行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正是贯彻这一制度而由7部门共同推出的举措。

接下来,全省各地将相继推开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以进一步提升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公务员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更好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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