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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出台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信息发布时间:2017-05-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省公务员局结合实际,制定加强我省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牢牢把握培训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大力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意见》对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双基”公务员培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对四类培训的课程体系提出了5+Ⅹ的具体要求,5是指,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廉政教育、政策法规、科学素养、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Ⅹ为各地自选内容,对课时、班额等进行了明确,达到了规范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增强了各级抓培训工作的科学性。

 《意见注重创新改进培训工作方式方法,明确要求开展培训应综合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和现场教学等教学方法,努力实现从传统的“灌输式”方法向现代培训方法转变,从学员被动参训向互动参与转变。总体上创新方法占总课时比例不应少于30%。坚持送教下乡活动。把基层乡镇公务员作为培训的重点,省级每2年至少组织一次送教下乡活动,市(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送教下乡活动,覆盖面不少于全市20%的县乡,确保优质教育资源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

 《意见》对加强教学能力建设进行了强调,要求“十三五”期间,有条件的市(地)至少建立1个有本地特色的公务员实践教育培训基地。依托省人社厅公务员教育培训网,或通过自建、共建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普遍建立公务员培训网络平台,加大网络教育培训力度,实现网络培训全员覆盖。加强省市共建,完善师资库,实现优秀教育资源整合、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多方共赢的网状培训新格局。

 《意见》突出了培训工作基础建设,要求市县人社部门党组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听取公务员培训情况汇报,分析工作形势,查找存在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于重点班次,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授课、亲自座谈,做到高度关注,跟踪指导,大事大抓。明确各市(地)、各部门要制定年度公务员培训计划,每年初向省公务员局培训主管部门报送,并于年中和年末各报送计划完成情况报告。每半年要填报年度公务员培训工作数据统计报表,并根据数据变化作出情况分析和前瞻性预测。要求各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每年要围绕培训工作或某一个具体方面,至少组织1次调研并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每年至少向上级报送3篇以上工作信息。对各地各部门运用典型推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供稿: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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