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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深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信息发布时间:2017-11-09

为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上海市在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领域率先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10月28日至29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城管系统12227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参加了综合性、全科型行政执法能力考试。本次考试是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强化专业精神的要求,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次能力素质水平全面测试。

自2015年起,上海启动实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这一改革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坚持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实行员额管理。将主要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工作并具有现场性、执行性特点的职位设置为执法职位,引导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二是在职位管理上,实行职务单独序列管理,采取条件管理和职数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拓宽执法类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三是实施分类专项招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四是完善绩效考核管理,适应基层执法特点。五是坚持从严管理,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划清行政执法行为的“红线”,强化执法的监督约束。

通过上述措施,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推进顺利。目前,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系统及市、区两级其他相关执法单位共设置行政执法类职位约1.9万名,约1.7 万人纳入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序列,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推动了编制人员下沉,基层执法力量得到有效充实;拓展了职务发展通道,首批约有30%的执法类公务员职务晋升,晋升压力得到切实缓解;实现了激励约束并重,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和违反“六条禁令”的一票否决制,公务员的执法状态和精神面貌得到显著提升。

为打造一支全科型行政执法队伍,市公务员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工作党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干部培训中心和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把全员培训作为重点,针对本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实施“全科型”全员执法培训,提升了全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升了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来源:上海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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