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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制定发布《杭州市公务员行为守则》

信息发布时间:2018-03-28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杭州城市国际化、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建设一支勇立潮头杭州铁军排头兵,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要求,近期,杭州市制定发布了《杭州市公务员行为守则》(以下简称《守则》)。
     一、基本内容
    《守则》以《公务员法》为准绳,以德、能、勤、绩、廉、礼为主题,分6个方面体现对公务员行为的要求。“德”着力体现坚定信念、秉公团结、履职奉献、注重品行等内容。“能”着力体现学习贯彻、调研沟通、改革创新的能力。“勤”着力体现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真抓实干及优化服务等内容。“绩”着力体现统筹协作、提升效能、工作实绩等内容。“廉”着力体现廉洁自律、先公后私、诚信做人等内容。“礼”着力体现尊重历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政务礼节等内容。《守则》以中国传统文化的3字短语为表现形式,采用正面提倡、反面警诫的表达方式,全篇共有6段54句,形成对国家职业道德建设意见的有力补充。通过以上6方面内容的有机结合,形成体现杭州特色、规范有序的公务员系列行为守则。
     二、主要特色
    (一)体现核心价值观。《守则》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九大关于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这一主题,重点突出公务员的系列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彰显杭州特色。《守则》对公务员提出“能”(促改革、破难题、勇创新、拓视野等)、 “绩”(优决策、严执行、抓统筹、提效能等)等方面内容,体现“后峰会,前亚运”时期杭州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公务员的工作要求,将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目标具体化。
    (三)体现文化传承。《守则》中专门设置了“礼”的内容,注重在公务员队伍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诸如“明礼节、传文化、知荣辱、守公序、严修身、善齐家”等,既有利于全市广大公务员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也集中体现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以及“法律是底线、道德是高线”的要求。
     三、学习宣传
    《守则》制定过程中,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座谈讨论,反复推敲,并征求了各地各单位和上级部门的意见,得到了充分肯定。杭州市以《守则》发布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启动《守则》学习和舆论宣传工作,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关于职业道德的专题宣讲和培训教育。同时通过宣传《守则》,引导社会理性关注公务员职业道德问题,营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社会氛围。(供稿: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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