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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公务员绩效考核突出群众满意度测评

信息发布时间:2015-08-31

本报乌鲁木齐讯 (通讯员 汪虹宇 李立)今年以来,新疆乌鲁木齐市在考评中狠抓公务员绩效考核,突出群众满意度测评权重,将特色绩效指标纳入考评范围,督促公务员提高业务素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据了解,考核面向24个市属党群部门单位,经济管理调节、社会与政务管理服务、执法监督监管等347个政府直属职能部门单位及8个区县,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用绩效自评、指标考评、群众满意度(公众满意度)测评、察访核验、加扣分考评等“五评法”,机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总成绩=机关建设指标考评成绩×50%+绩效指标考评成绩×30%+群众满意度测评成绩×20%;区县年度绩效考核总成绩=绩效指标考评成绩×80%+群众满意度测评成绩×20%标准进行考核。把棚户区改造、社区蔬菜肉食直销点运营管理工作等15项特色指标以倒扣分方式计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通过参考群众意见为公务员打分,强化公务员为民服务效果。(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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