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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岱山:全面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

信息发布时间:2016-07-19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日前,浙江岱山县委组织部会同岱山县人社局联合转发了《舟山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并结合县情,提出了实施意见。

从7月份起,全县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均应按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并按时上报考核结果。全县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勤人员和各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与本机关合并进行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实施意见执行。

  平时考核主要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通过日考勤、周记实、月自查、季考评的方式,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公务员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转正定级、提拔使用、奖励惩戒和解除处分时的重要参考。年度考核等次要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综合确定,优秀等次人选必须为季度考评2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岱仁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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