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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立容错机制 激励担当作为

信息发布时间:2016-08-23

针对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问题,四川省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最大限度调动了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允许试错,敢做善为。今年6月,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提出建立容错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宽严相济原则,区别对待探索失误和违纪行为,并明确了容错免责的七类情形。同时,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真正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处理好全面从严治党和支持保护干部的关系。对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引发的舆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解释和回应,大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空间,让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成为常态。

正向激励,主动作为。在加大公务员表彰奖励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崇尚作为、敢于担当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对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从政环境。针对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实际,全面推进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等倾斜政策,确保带薪休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待遇。通过多种正向激励政策的实施,有效调动了各级公务员干事创业、积极作为的激情。

强化考核,竞相有为。2014年以来,四川省在省、市、县联动开展平时考核试点,着重在构建考核体系、推进考核创新、激发内在动力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把平时考核与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监督相结合,进一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平时考核试点以来,各级公务员竞相有为、勇于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形成了自我加压、依法作为的良好局面。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通讯员 川公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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