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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什县:“回访考察”促公务员担当有为

信息发布时间:2017-03-22

近年来,新疆乌什县实行新提拔公务员“回访考察”制度,使新提拔公务员任后有约束、到岗有压力、干好有希望。

“回访考察”一般在新提拔公务员到岗4个月后进行,一年至少2次。由组织、纪检、人社等部门人员组成回访组,采取上门访谈、走访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务员岗位适应、团结协作、工作业绩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受访人员由考察对象的同事或服务对象组成,一般不少于10人。考察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本人,对精神状态差、不胜任岗位、作风不实、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务员,经查核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白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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