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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表彰90名“人民好公仆”

信息发布时间:2017-03-27

近日,为打造“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联合表彰了90名“人民好公仆”。

本次表彰对象重点推荐在基层一线、服务窗口,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务员。各区县和市级部门申报的推荐对象,基层一线和基层服务窗口的均占推荐对象总数的60%以上,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了表彰总数的20%以内。在最终表彰的90名“人民好公仆”中,处级领导干部11名,仅占12.2%,没有厅局级及市管领导干部,90%以上在基层一线、服务窗口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据悉,该市“人民好公仆”的评选条件坚持“五好”标准,即思想素质好、服务群众好、工作业绩好、廉洁自律好、社会评价好。表彰对象近5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至少获得过2次以上优秀等次。评选程序按照逐级推荐、主管部门初审、评选办公室审核、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四大程序进行。按照从严把握、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逐级推荐过程中,推荐对象首先要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在前三个环节,均要对推荐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经得起各方面检验。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通讯员 谢黎 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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