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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县:“三年轮训”实现学法用法全覆盖

信息发布时间:2017-09-04
  

近日,浙江苍南县印发《关于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的通知》,计划通过三年时间,使全县公务员普遍接受一次学法用法培训。

该县“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以宪法、行政法(含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公务员法为主要培训内容,每年统筹安排全县公务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分批在县委党校开展3天脱产集中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测试。将轮训测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之一,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未参加轮训或经申请参加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在第三年的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通讯员 余作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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