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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务失信记录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信息发布时间:2017-12-28

为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近日,江西省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公务员在行政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被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或存在失信定论的司法判决和审计结果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明确政务失信记录将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方案》明确建立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对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的政府及其部门,在各类荣誉评选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政府及其部门,根据失信造成的经济社会发展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要求其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通讯员 赣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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