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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出台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

信息发布时间:2018-01-07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出台《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核心区建设高层次人才需求。

该市在所辖高新区(新市区)拿出人力资源规划师、招商运营总监和国有资产监管专员3个岗位开展试点工作,岗位设置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相关行业或岗位5-8年工作经历等“硬杠杠”,采取履历分析、结构化面试及专家面谈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选聘),试用期为6个月,聘期为1-5年。推行按岗定薪、依岗定责、合同约定等管理办法,参照其所在职位类别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考核、奖励、惩戒、培训、回避、申诉控告等,实行年薪制。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通讯员 汪虹宇 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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