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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鹤山市:“双导师制”助力年轻公务员成长

信息发布时间:2018-03-03

 

去年以来,广东省鹤山市实施新录用公务员“双导师制”,即一名新录用公务员分别安排一位业务导师和一位组织导师,助力年轻公务员成长成才,加强发掘、培育、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力度。目前,该市共为90名新录用公务员配备了90名业务导师和18名组织导师。

严选导师。业务导师从新录用公务员所在单位中层以上业务骨干中挑选,要求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有担当,对新公务员实行一对一的业务指导;组织导师由市委组织部从全市优秀青年后备干部中挑选,要求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实行一对多的小组制管理,即一名组织导师带5-6名新公务员。

明确分工。业务导师主要指导新录用公务员适应岗位需要,提高业务能力,从工作、生活、心理上关心新录用公务员的成长;组织导师重点提高其思想政治觉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帮助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对新录用公务员的成长提供不可或缺的帮助。

强化管理。导师指导期一般为两年。组织导师由组织部门进行专门培训后颁证上岗,建立组织导师库,组织导师库每年更新调整。组织人事部门定期组织相互交流、听取情况汇报,每两年组织一次优秀导师评选。要求业务导师和组织导师通过手把手教学、定期谈心交流、共同完成调研课题等方式,做好年轻干部的发掘和培养,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评鉴工作。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通讯员 李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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