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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建公务员失信“负面清单”

信息发布时间:2018-03-12

为强化公务员诚信意识,今年以来,江西兴国县建立公务员失信“负面清单”,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该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失信人员中公务员信息进行核定,对失信情形进行具体分析,因维护集体利益导致失信的,督促所在单位及时消除影响;因为他人担保导致失信的,督促本人及时消除影响;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失信的,由其单位对其进行约谈提醒。对不按期履行义务、消除失信影响的,计入其个人人事档案。规定存在失信行为的公务员在未履行相关义务前,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重用、不推荐参加公开遴选和竞争性选拔考试等。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通讯员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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