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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16-01-18

 

关于全国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全国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52号)要求,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的支持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史研究室(办)逐级推荐和民主评选,经全国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党史系统先进集体32个、先进工作者10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全国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党史研究室科研管理部)

联 系 人:宁宇 朱志伟

联系电话:010-83089351(兼传真)

电子邮箱:difangchu@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69号

邮政编码: 100080

 

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以庄

联系电话:010-84233499、010-84233475(兼传真)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政编码: 100013

 

附件:全国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全国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附件

 

全国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全国党史系统先进集体(32个)

 

中共北京市密云县党史工作办公室

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研究二处

中共河北省邢台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山西省委党史办公室《党史文汇》编辑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党史办公室

中共辽宁省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吉林省吉林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研究三处

中共江苏省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绍兴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安徽省合肥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党史研究室

江西省九江市史志办公室

中共山东省临沂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河南省濮阳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党史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长沙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海南省琼海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四川省阿坝州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贵州省瓮安县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云南省大理州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党史研究处

中共陕西省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甘肃省庆阳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中共青海省西宁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研究二处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委党史研究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史研究室党史处

 

全国党史系统先进工作者(10人)

 

杨尚军         山西省黎城县委党史研究室科员

刘  忱(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史志办党史科副调研员、编审

陈学良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党史研究室资编研科长、副编审

洪关旺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史志办公室主任

李甫清         湖北省京山县党史县志办公室主任科员

罗平原(女)     湖南省双峰县委办副主任、史志办主任

董志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委党史办公室主任

王宗勋(侗族)    贵州省锦屏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兼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玉平      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研究一处处长

王  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党史研究室主任、哈密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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