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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表彰的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7-12-1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评选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85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1219日至201712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司或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64095187、64095282

电子信箱:renshisara@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

邮政编码:100009

(二)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

联系电话:010-84233499,84233475(传真)

电子信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1.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201712月19

·附件1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doc
·附件2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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