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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抓点带面五项措施力推公务员考核工作

信息发布时间:2012-12-03

2010年国家公务员局确定陕西省为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以来,陕西紧紧依托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平台,积极推进联系点实践创新,在探索建立抓点带面工作新机制上努力落实五项工作措施。

一是把联系点经验上升为指导实际工作的政策办法。在总结工作特别是联系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依托机关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公务员考核尤其是平时考核与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在考核内容、评价机制和结果使用等方面有机结合的基本方法和工作要求,指导全省实现点面联动、相互促进。

二是把联系点范围扩大至全省各级各类别。在原有4个联系点基础上,又选择部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单位增设联系点,数量达到13个。同时,联系点范围覆盖全省各市,层级包括市、县、乡三级,类别涉及综合管理、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各类部门。省公务员局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各联系点根据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找准自己的特色,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特色,发挥好联系点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头作用。

三是把联系点工作建设为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平台。结合联系点工作实际,培育总结了量化考核、平时考核、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和信息化技术运用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要求公务员管理部门加强考核工作的宏观管理,深入调研掌握情况,积极督促和支持联系点工作,充分运用联系点平台,对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组织力量分析“会诊”,在联系点工作实践中寻求解决思路、寻找解决答案,并及时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

四是把联系点资源整合为推动工作的有效合力。省公务员局确定对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设置进行分级分类研究,由各联系点在其管辖范围内根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提出考核分类方案,汇总确定后再由各联系点分别承担考核指标设置和考核方法运用的具体研究和实践。要求各联系点组成由公务员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联系沟通,使联系点资源得到有效整合。

五是把联系点成果转化为学习借鉴的先进模板。省级每年召开联系点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明确改进措施。要求各联系点对考核工作实践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对归纳梳理的工作经验及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和工作交流,并力求总结形成可供各级各部门借鉴的考核指标体系及配套办法的模式模板,在全县或全系统乃至全市、全省推广运用,切实发挥好考核在公务员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来源:陕西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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