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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表彰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信息发布时间:2014-05-19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授予魏世忠等50名同志“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杞县人民检察院等19个单位“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河南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河南省广大公务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服务大局,无私奉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联合组织开展了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程序,通过网络投票、召开初评会等方式优中选优,最终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终评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唱票,评选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此次受到表彰的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大部分是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他们中有扎根山区、兢兢业业的公安民警,有汗洒黄土、服务三农的农业工作者,有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信访干部。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涵盖了公安、农业、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等领域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各级机关单位。

河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广大公务员要以受表彰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服务群众,清正廉洁;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制度建设,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来源:河南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作者:曹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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