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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召开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会议

信息发布时间:2015-02-13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动辽宁省平时考核工作开展, 15日,辽宁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在沈阳召开了辽宁省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承担试点工作的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的组织部、人社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大连市财政局、营口市老边区地方税务局和盘锦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分别介绍了以平时考核为抓手,大胆实践,努力创新,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经验。辽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导就组织开展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实施范围、方法步骤等进行了说明和部署。

会议明确,在省直、市、县、乡四级机关同时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省直机关在省委机要局、省妇联、省民革、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地税局、省监狱局等14个单位和部门进行;市一级选取了沈阳、大连、鞍山、铁岭、葫芦岛等5个市,每个市分别在市直和县()、乡(镇、街道)中选取不同类型机关和部门开展,其中各市的市直机关不少于10个部门、县()不少于各1个,选取的每个县()机关不少于6个部门、乡镇(街道)1个。

会议确定,试点工作从2015年初开始至2016年初结束,历时一年时间,分5个阶段组织实施。今年1月底前,省直试点机关及各试点市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省直试点机关的方案按归口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审定后实施,各试点市的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联合审定后实施。2月初开始,各试点地区和单位的平时考核工作全面展开,年底前汇总各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并与年度考核对接,形成年度的考核结果。明年初,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办法,适时在全省推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导还就落实平时考核试点办法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科学设计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要充分体现公务员的层级、类别和岗位特点,不同类别公务员考核内容应有所侧重。执法一线和窗口单位应将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办事效率、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二是要充分运用好平时考核的抓手。《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手册》,是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为配合试点工作研究设计的,将考核的任务指标、个人记实、领导评鉴等内容全部纳入其中,既方便公务员个人平时工作记实,也便于各级领导监督检查。各级机关要充分运用这种纸质媒介的方式,对公务员平时考核进行过程管理,有条件的机关还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开展平时考核工作。三是理确定工作记实和评鉴周期。试点办法提出平时考核主要采取周记实、季评鉴的方式进行,各试点机关也可根据公务员所在岗位的性质、特点及工作进度等情况,缩短记实和评鉴周期。四是突出平时考核的基础地位和结果应用。试点办法规定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一般不低于60%。平时考核应侧重对公务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在公务员培养教育、轮岗交流、晋职晋级、编制岗位调整、休假疗养等方面使用考核结果,尤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利用平时考核结果,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全面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会议要求,各试点地区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作为今年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抓紧启动试点工作,把握好各个环节的工作重点,掌握好时间节点和进度节奏,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

来源:辽宁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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