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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6年全面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信息发布时间:2015-12-15

 

为认真落实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36号)要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在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确定2016年起在全系统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通知》要求,平时考核坚持科学设计、简便易行、正向激励的原则,以业绩考核为重点,将业绩考核与岗位职责相结合,领导评鉴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评价维度多元、考核层次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的考核模式。在考核程序上,确定了考核指标、个人工作记实、领导审核评鉴、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使用五个基本环节,鼓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符合的本地特点的考核模式。为提高考核工作效率,与复旦大学公共绩效与信息化研究中心联合开发了平时考核信息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为工作记实、数据采集、统计评价、监督反馈等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提高考核质量。

2012年以来,山东省部署开展了平时考核试点工作,通过理论辅导、业务培训、现场观摩、选树典型、媒体宣传等方式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加强全系统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队伍,推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加快转型发展。同时,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率先示范,为在全省普遍推行平时考核工作积累宝贵经验,推动全省平时考核工作由点到面深入开展。

来源:山东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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