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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开展的评比表彰项目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11-11-21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今年第五批24个评比表彰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原则同意开展5个临时性项目,调整或变更2个保留项目。

一、拟同意开展的5个临时性评比表彰项目

1.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表彰项目;

2.新闻出版总署《大中华文库》暨新闻出版企业走出去先进单位表彰项目;

3.工业和信息化部、总装备部天宫一号/神舟八号交会对接任务有功集体和人员表彰项目;

4.福建省造林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5.天津市奋战9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表彰项目

 二、拟同意调整或变更的2个评比表彰项目

1.北京市首都绿化美化先进奖表彰项目周期调整为1年;

2.广东省卷烟专项打假行动总结表彰项目调整为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表彰项目。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就此事进行全国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1112517时前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10-84233499   传真:010-84233475  

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国家公务员局

      考核奖励司国家表彰奖励处(邮编:100013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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