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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同意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18-06-19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2018年第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撤销4常设项目设立9个常设项目调整9常设项目内容,开展10个临时项目。

一、拟撤销的4常设项目

1.四川省自然生态保护及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

2.贵州省市场开拓总结表彰

3.贵州省省级重点镇量化考核评比

4.贵州省优秀技术创新项目评选

二、拟设立的9个常设项目

1.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贵州省科学技术奖

4.贵州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5.贵州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特级教师

6.贵州省省长质量奖;

7.贵州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8.贵州省安全生产奖;

9.贵州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

三、调整9常设项目

1.中央国家机关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表彰活动名称变更为“中央和国家机关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表彰”,主办单位由原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整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2.将中华宝钢环境奖项目名称变更为“中华环境奖”;

3.将山西省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和山西省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项目名称调整为“山西省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和山西省人才工作贡献奖”;

4.将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项目名称变更为“浙江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

5.将浙江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表彰项目名称变更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

6.将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主办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调整为省委省政府;

7.将湖北全省优秀专利代理人项目名称变更为“湖北专利奖”,主办单位由省知识产权局调整为省政府,周期由3年调整为5年;

8.将四川省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名称调整为“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9.将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表彰项目名称调整为“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主办单位由省文明委调整为省委、省政府。

四、拟开展的10个临时项目 

1.“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

2.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5.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6.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中国发展研究奖;

8.浙江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9.四川省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0.广西自治区政府名义授予中国第五支赴利比里亚维和警察防暴队“维和劲旅”称号。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全国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625日17时前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10-84234175

传真:010-84234174    

邮箱:pbdbbzc@mohrss.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国家公务员局

      考核奖励司(邮编:100013)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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