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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信息发布时间:2012-03-05

落实“规定动作” 创新“自选动作”

山东省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本报济南讯 (通讯员 鲁公宣)山东省日前在全省行政机关全面开展“走进基层、服务群众、情系民生”主题实践活动,以此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作为国家公务员局“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联系点, 山东省此次将公务员局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联系起来,初步确定4项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即“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公务员”、“深入基层访民意、解民忧”、“履职承诺大家评”、“为民、利民、惠民”。
  山东省在争创活动中,以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本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关注民生为活动目标。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紧扣活动主题,细化“创”的目标要求,明确“争”的具体标准,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为及时了解掌握全省活动开展情况,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引导,该省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工作调度等方式,了解各地各部门活动进展情况。同时在全省下发了《关于报送行政机关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市各部门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目前,山东省部分地市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主题活动。如青岛市以“修职业道德、强职业能力、树职业形象”为主题,广泛开展了公务员职业道德专题教育、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以及组织公务员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泰安市以“服务强市名城、推进科学发展、带头创先争优”为主题,以“争当勤奋学习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创先争优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为载体,以培养树立先进典型为抓手,以加强基层一线公务员队伍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创先争优活动。
  山东省还要求各级行政机关把加强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全过程,把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贯穿活动全过程,把改善和保障民生贯穿活动全过程,紧密联系公务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活动,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精心推出有创意的载体活动,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创新“自选动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做到主题实践活动和日常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推动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深入开展。
  为组织引导好全省活动的开展,山东省还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确定省内工作联系点。同时,加强对全省工作的检查指导,并把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作为促进活动开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做到学有先进,赶有榜样。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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